關于嚴禁天宏一卡通代充Q幣及包月、點券等增值業務的銷售行為的通知
來源:天宏科技 時間:2014-01-08 編輯:網站運營部 閱讀:102168
尊敬的合作伙伴:
自2014年1月9日起,我公司嚴禁通過第三方平臺利用銷售天宏一卡通進行Q幣及包月、點券等增值業務代充,包括如下情形:
1.嚴禁在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、網站或網上商店如淘寶、天貓、網易寶等利用天宏一卡通進行Q幣及包月、點券等增值業務代充
2.禁止代充,即禁止在電商平臺收賬號,使用天宏一卡通充值Q幣及包月、點券等增值業務。
3.禁止代充,禁止非直接將天宏一卡通賣給客戶充值Q幣及包月、點券等增值業務。
對于違反規定者,將按以下方法處治:
1.停止合作;
2.賬戶及充值卡、資金均凍結;
3.對我公司造成的所有損失均由違反者承擔。
請各位合作伙伴在正式實施之前自查自糾,盡快規范銷售行為,切實保護用戶利益,避免出現違規行為。